今天是

关于加快全国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7-07-0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综办〔2014〕24号),加快全国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提升落实实名收寄制度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强化寄递渠道安全监管,提升寄递安全源头追溯和动态管控能力,按照合法、安全、便民、高效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责;坚持部门联动、资源共享;坚持上下协同、统筹布局,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开展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力争利用两年时间基本实现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化的目标,着力构建企业低成本运行、用户易于接受、政府高效监管、信息安全有效保障的实名收寄制度,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安全和寄递行业长远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顶层设计、标准先行。坚持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参与,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联动协调,形成合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全程全网特点,严格规范内部管控流程,建立自上而下实名收寄责任体系;统一实名收寄操作标准,建立国家邮政业信息采集、存储和核验平台,采取“总对总”方式进行数据共享,避免重复采集、信息孤岛、资源浪费。
  (二)安全高效、综合运用。严守信息安全底线,强化用户个人隐私保护,建立实名信息全流程安全管控责任体系,严格信息安全管理;注重包容创新,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技术改造、流程设计,加强对已有数据采集模式兼容利用,最大限度降低实施成本;借助大数据条件下不同领域实名信息的关联作用,综合运用直接采集、间接比对、循环利用等多种方式,增强实名操作便利性和灵活性。
  (三)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综合考虑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业务量比、用户体验、企业投入等多重因素,按照均衡覆盖、整体推进的原则,在各省(区、市)分别选取部分市(地)先行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制度规范、技术保障、宣传引导、执法监管等多种措施,探索解决用户不配合、操作不规范、信息不共享等难点问题,推动实现安全、高效、便民的实名收寄目标。
  (四)分类施策、分层管理。区分协议客户和散户、诚信企业和信用级别低企业、全国网络和区域性网络、异地寄递和同城寄递等,采取不同信息采集和后台管理方式,定向施策,统筹推进;注重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坚持顶层设计与属地落实、统一平台与自主建设、行业主导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健全层级管理制度,严格层级管理责任,形成整体推进合力。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国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刘 君 国家邮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 韩瑞林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司长(正局级)
  杨 奇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正局级)
  王彤彤 国家安全部第九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成 员:王东风 公安部十二局副局长
  王 弘 国家安全部第九局副局长
  林 虎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
  高黎明 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冯力虎 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中心副主任
  李隽琼 中国邮政快递报社社长
  联络员:佘宇宏 公安部十二局处长
  孙 帆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处长
  王向东 国家安全部第九局处长
  夏新东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处长
  (二)职责分工
  国家邮政局:统筹负责寄递渠道实名收寄管理工作,制订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采录标准,研发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建设国家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监管平台;推动寄递企业加快实名收寄信息系统的应用,开展应用培训和督导推进工作;指导、督促寄递企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依法查处不按规定实行实名收寄等违规行为。
  公安部:指导各地公安机关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开展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的试点和推广应用,执行统一的系统建设和数据采集标准,对数据信息联通共享;依法严厉打击出售、非法提供和窃取、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不按规定实行实名收寄等违规行为,通报邮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会同邮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对实名收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国家安全部:指导各地国家安全机关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开展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的试点和推广应用,执行统一的系统建设和数据采集标准,对数据信息联通共享;发现不按规定实行实名收寄等违规行为,通报邮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加强对涉寄递渠道危害国家安全线索的发现和案件的查处。
  四、系统建设模式
  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由国家邮政局统一指导建设,寄递企业采集实名收寄数据信息并实时上传。邮件快件揽收人员利用巴枪、手机APP等,结合身份证识读设备,对寄递用户身份信息进行数字化、自动化采集,并利用移动通信网络进行实时传输,一次性比对采集、重复共享使用。主要应用有:
  (一)企业版:适用于国际、跨省许可的网络型寄递企业。企业按照《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技术标准规范》自主开发前端系统,采集用户实名查验信息数据,实时传输至企业总部并与国家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监管平台实时对接。
  (二)公共版:适用于省内许可或暂不具备实名收寄信息化自建条件的区域性快递企业。国家邮政局按照《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技术标准规范》,结合企业作业流程开发统一的前端系统,企业采集用户实名查验信息数据,与国家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监管平台实时对接。
  (三)监管版:用于接收来自企业版和公共版的用户信息以及实时查验数据,对企业执行实名收寄制度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与相关政府部门实行信息共享,对用户寄递特征、行为风险、信用等级等进行关联分析,为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实名收寄制度监管,对重点风险用户进行预警和追溯提供支撑。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1月–2017年3月)
  1.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由国家邮政局牵头,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协调推进的专项工作机制,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进度安排,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下发《关于加快全国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实施方案》。(2017年2月)
  2.出台配套制度。发布《邮件快件实名收寄实施办法》,出台《邮件快件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规定》,印发《企业寄递用户信息数据库技术规范》等7个试行技术规范,积极推动《快递条例》立法。(2017年3月)
  3.加强技术准备。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对接;指导全国网络型品牌企业开展企业版前端采集系统和用户实名信息数据库建设;完成监管版账号配置和白名单初始化、公共版管理员账号申请以及从业人员信息预置等;对监管干部和企业人员进行应用培训。(2017年3月)
  4.强化舆情引导。建立部门舆情联动反应机制,制定舆情应对专项预案,从舆情监测、信息收集、事实核对、统一口径、权威发布、有效管控等环节,明确各部门在重要舆情应对处置流程中的职责任务,做好危机公关准备,积极应对各类负面影响。(2017年3月)
  (二)试点应用阶段(2017年4月-2017年12月)
  1.启动应用试点。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召开全国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动员部署会,启动在31个省(区、市)相关试点城市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2017年4月)
  2.强化监督管理。各省(区、市)和试点城市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实名收寄制度,积极推广应用实名收寄信息系统,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实名收寄制度落实情况。(2017年12月)
  3.落实技术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安排精干人员组成技术应急保障小组,负责系统平台应用维护和对相关人员技术培训,及时解决应用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确保系统运行平稳。(2017年12月)
  4.严格安全管理。建立实名信息全流程安全管控责任体系,严格审查机制,提升实名收寄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加大对寄递企业违规泄露用户信息案件查处力度。(2017年12月)
  5.试点验收评估。组织对各地试点应用情况进行验收评估,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究提出全面推广的意见建议。(2017年12月)
  (三)全面推广阶段(2018年1月-2018年12月)
  1.全面动员部署。总结试点经验做法,采取联合发文、召开会议等形式,对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广应用实名收寄信息系统进行动员部署。(2018年1月)
  2.发布标准规章。结合试点情况,对《企业寄递用户信息数据库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和《邮件快件实名收寄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分别以行业标准和部门规章形式发布施行。(2018年6月)
  3.加强信息共享。完善寄递安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在“总对总”数据对接基础上,充分考虑基层实战需要,逐步实现邮政管理、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深度挖掘信息数据使用效能。(2018年12月)
  4.强化常态监管。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委托第三方监测等方式,对各地落实实名收寄制度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考核,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2018年12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迅速启动,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省、市两级均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确定专人,明确职责,全面推动工作落实。各地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于2月底前报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宣传培训。综合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传统和新兴媒介,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公众对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采集相关工作的知晓率、认知度,提醒用户自觉遵守寄递安全有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寄递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寄递安全以及系统应用的业务技能培训,强化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提高系统应用的熟练度。
  (三)严格检查督导。各地要通过联合检查、明查暗访、约谈通报等方式,全面推动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应用工作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寄递企业逐条倒查责任,逐条整改处理。对未按要求落实实名收寄制度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依法对寄递企业、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严厉处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坚决打击。
  (四)密切协作配合。各地邮政管理、公安、国家安全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流程,协商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加大联合督导、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形成合力推进落实实名收寄制度。
相关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08008301号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State Post Bureau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